機械彈簧可定義為個彈性體,它的功能是:在負荷的作用下(或吸收能量時)產(chǎn)生變形,變形后去掉負荷時,仍能恢復它的原來形狀。雖然絕大多數(shù)材料都有彈性,并在負荷作用下變形,但卻不能把它們都看作是彈簧。因此,受重物作用而稍稍彎曲的鋼結構梁不能看作是根彈簧,因為它的用途不是在負荷作用下變形,而是保持剛性。另個方面,在原子反應堆光棋型壓力容器中用的彈性件加載時產(chǎn)生相當大的變形,因而起到彈贊的作用。
俏若材料所受應力不大過彈性限度,普通類型彈筑將條線性負荷變形量曲線。這表明變形量與負荷成正比,即如果負荷加倍,則變形量也加倍。即使所加負荷是扭矩或力矩,只要用角變形量代替線性變形量,這個關系仍然適用。
然而,并不是所有彈簧都具有線性的負荷變形量關系。在某些情況下,彈簧的負荷變形曲線。薄平圓板或圓盤加載到變形量相對大時,得到曲線A。初始形狀為錐形圓盤(碟形彈簧)的負荷變形量曲線如曲線B。非線性的另個例子是,普通鐘表發(fā)條或動力彈簧在上緊時及放松時的特性曲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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